2022年7月29日,由我公司编制的《霍林郭勒市地下水生态保护治理规划》顺利通过通辽市水务局审查。
规划概况
水是生命之源、生活之本、生态之基,是生命健康、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的基础保障。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,具有重要的资源功能和生态环境功能,在保障城乡生活生产用水、支撑经济社会发展、维系生态环境安全、应对气候变化与发挥应急作用等方面,都具有重要保障与不可替代的作用。
“十四五”时期(2021-2025年)是霍林郭勒市走好以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关键五年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坚持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,以水而定、量水而行,因地制宜、分类施策,坚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,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,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、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,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霍林郭勒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现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《关于加强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的指导意见》(内政发〔2018〕52号)、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《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生态保护治理规划和实施纲要》(内政发〔2019〕163号)、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《关于修订印发<内蒙古自治区“十四五”水资源配置规划>和<内蒙古自治区“十四五”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>的通知》(内水资〔2022〕69号)、《通辽市地下水生态保护治理规划》以及《通辽市“量水而行”以水定需行动方案》,制定《霍林郭勒市地下水生态保护治理规划》。
